各乡级及县经济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:
遵照市委、市政府“坚持事实求是、搞好经济普查、做到应统尽统”的指示,市经普办已将市地税、工商两部门查找核实后的单位信息反馈,县经普办按单位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划分,现反馈给各乡级普查办。要求在2009年1月9日之前完成此部分单位的查找和录入工作,并将反馈的清查底册库核实情况于1月9日上午按上报要求以电子邮件上报县经普办单位名录组。
联系人:高新睿
联系电话:69044965
gaoxinrui@bjstats.gov.cn
县经普办单位名录组
2009年1月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