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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经普办[2009]4号-关于转发《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9-06-11 阅读:415次
密云县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转发《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县普查办各专业组,各镇、街道、经济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:
现将
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《北京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》转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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